指南 | 鹏法君教您网上立案和调解
新型冠状病毒来袭,
少出门、不出门,
能有效避免感染。
可要立案、要调解,
不去法院,怎么办呢?
深圳中院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深融多元化平台,已实现网上立案、网上调解工作常态化。
如何网上立案、网上调解
赶紧来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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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入网址 http://ssfw.gdcourts.gov.cn/进入“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”网站首页,点击“用户登录”进入注册界面,输入用户名、密码、手机号码即可完成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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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成功后登录网站,在左侧菜单栏里点击“网上立案”,即可进入申请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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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“我要申请立案”,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受理法院(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),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,选择案件的类型(以民商事一审案件为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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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法院和案件类型后,系统将会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告知书(民商事)及电子送达告知书,内容涵盖诉讼材料清单指引(民商事案件)等相关信息,请仔细阅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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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后勾选“已阅读并同意立案登记告知书内容”“已阅读并同意电子送达告知书内容”,按“确认”选项,进入信息登记。根据案件情况完成信息登记并上传相关附件(按要求上传材料,如下图所示)。当事人信息及诉讼信息在上传Word版起诉状后,系统将会自动提取,若提取的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,可手动进行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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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信息登记后,可选择材料递交方式并点击“下一步”,进入立案信息确认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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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信息无误,继续点击“下一步”,完成电子送达确认后点击“提交立案”并验证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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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提交后,网页显示“成功提交”的提示及立案登记编码,系统会自动发短信告知,如图所示,邮寄材料时需将此编码写在邮单上。此时,只需等待网上立案的工作人员审核,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。具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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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后,除我院无管辖权的案件及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内的案件外,一般情况下,每个案件有两次补充材料的机会。审核法官会将所缺的材料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。相关的文书模板也会以电子文书反馈的方式发送您(短信同步通知)。您只需再次登录网站,在网上立案中查看案件具体信息并补充即可。
具体的材料模板以“反馈电子文书材料”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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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审核通过后,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您。此时,您需根据信息登记时所选(如图),直接到现场递交或选择EMS邮寄纸质版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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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防控期间,建议尽量避免现场提交材料,您选择“邮寄”方式,请根据网上立案的反馈信息,以立案申请人名义通过EMS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院,邮单上需标注网上立案编号。(邮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网上立案窗口)工作人员收到您的纸质材料后将进行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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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通过后,系统生成诉前调解案号。
工作人员将在网上立案的“反馈电子文书材料”处向您发送电子版“先行调解通知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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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,由我院分配调解法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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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配调解法官后,调解法官根据案件的类型分配调解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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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进入调解员的深融多元化平台,调解员正式开展调解工作。调解员将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当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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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调解成功,调解法官将制作相应的民事裁定书、民事调解书,并按照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将文书邮寄给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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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不适宜调解或各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,调解员将“申请调解失败”,调解法官同意“调解失败申请”后,正式转入立案,工作人员将出具民商事一审“受理案件通知书”和“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”,并按照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将文书邮寄给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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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立案后,您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、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或者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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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立案庭
图片:网络
编辑:何志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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